发布时间:2022-7-1 14:53:03 浏览:548
工作中被调岗,很多职场人都遇到过。
很多时候的情况是,企业单方面的决定,并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
这种类型搭配上调岗一词,出来就让职场人觉得恶心,调岗万一不是对方擅长的工种,就完全得不到自己才能的发挥,这就是变相的辞退。
调岗降薪不是公司说了算
两厢情愿才能调岗
众所周知,公司为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和发展需要,对内部员工进行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或降职等,本是正常的管理手段。
但在实践中,部分公司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免于支付经济赔偿的目的,采用恶意调岗、变相降薪、意外调令等职场打压手段也是常态了。
调岗这一招在很多情况下确实管用,一般赔偿少,见效快,老板也乐得其所,这就是变相炒鱿鱼,很多员工明知内幕却也无力反抗,往往郁闷了事。
工作岗位和职能的改变,是每个职场人士的大事。
试想一个做运营的人员,你调岗她到开发部门,那无非就是逼他自己走人。
但是,企业给员工调岗,是不能随便胡来的!
因此,用人单位单方对劳动者进行合理的调岗,应当符合以下这几个条件才行。
调岗是基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或因劳动者个人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导致,也就是必须要有正当、合理的理由;
调岗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且必须有关联性、延续性,必须是劳动者能够从事的岗位;
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调岗不会增大劳动者的劳动成本。
还有以下几点可以进行判断:
是否充分告知员工;
是否给予员工合适的考虑期限;
是否听取员工意见;
企业是否决策并回复员工;
企业是否给予了适应期及相应协助。
如果调岗的性质没有遵循到以上几条,那毫无疑问,就是不合法的调岗。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若要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若仅是以传达通知的形式让劳动者签收,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补充协议,则不符合法律关于劳动合同变动的形式要求。
在劳动者不认可的情况下,单位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通知只能认定为单位的单方行为,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说白了,调岗降薪不是只有公司说了算。
劳动法的规定,单方调岗程序要求充分尊重员工个人意见、充分协商。双方都同意了才能进行调岗操作。否则,劳动者不同意,则不可调岗。
即使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必须拿得出证据证明。否则仍然属于企业用工权的滥用,劳动者有权拒绝。再者,如果无法证明降薪存在合理性的,劳动者也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恢复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及薪金水平,或者要求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那么,如果遇到公司的违法调岗,作为打工人应该怎么合理的应对呢?
一、先确定公司是口头说调岗还是以书面形式的,如果公司没有以书面形式发给你,不要管公司说啥,在自己原本的岗位正常上下班。 如果拿不了书面文件就不管公司了,如果以此辞退你,要出书面辞退通知,一定要有辞退书面通知书才能离开公司,如果HR让你别来公司,都别听。继续上班,保留上下班打卡证据。
二、如果公司修改你工作账号或者不让你用电脑,一切让你无法正常工作的行为,都要先录好视频或者录音,准备好证据,找监察大队来调解,如果拒不改正,直接仲裁,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劳动仲裁不接受解除劳动关系这项诉求的,所以还是建议先发一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公司,方式以EMS发送。
三、如果公司没搞那些下三滥的招数不给你上班,那你要及时提出异议,收集好公司违法调岗的的证据。比如公司发的调岗通知,聊天记录,谈话录音等证据,用来证明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调岗。就比如今天某个人告诉我要过去某个岗位,你知道那是违法调岗,你就录音全过程,或者在微信或者在邮件里,第一时间问‘为啥要我过去阿?那个岗位是做啥的?工资有没有变动?工作时间是否拉长?’得到的所有回复,都要记录下来。有的时候,细枝末节都是证据。
四、在你满意的赔偿敲定之前,任何时候都别签字、别主动出错。切记千万别旷工,公司的调岗,无论是否合法,我们都需要应对,不能啥事不干的,不然到时就说懈怠工作或者不提供劳动造成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就变成合法解除了。
五、遇到不发工资你也不怕,多收集保留证据,公司方多一项“罪名”,那都是以后谈判的筹码。
六、如果最后的赔偿能私下协商谈妥,数目你也满意,那要注意的是,在公司一天都不知道结算的工资是多少,一天都不要签离职申请。HR肯定会说,你签了才能去财务那里结算工资。这里你不要急,你不急着签,公司比你还怕,怕你正常打卡上班赚公司钱。答应前还要跟公司说,所说的工资要加上全部绩效,一分钱都不能扣。(这里之前是有网友有亲身经历,在最后结算工资的时候,被克扣了一半的绩效)
公司用不合法调岗为你埋下的坑,真的只多不少,打工人需要条条牢记。
有网友问过,有一种情况是,公司说要在你原有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给你增加额外的工作量,相当于给你加多一个人的工作量,然后象征性给你增加一两百块钱的工资,那员工也要头铁活该被压榨剥削从而遵守服从公司的安排吗?
当然不是,这时候你只需要证明工作量确实提升幅度到了一个不合理的程度,然后还按原来的工作量来公司就不能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开除你。
比如工厂岗位原本每天平均处理80件货物,但是突然开始让你每天处理200件货物,你只需要做到依旧每天处理80件,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开除你一般是可以劳动仲裁成功的。
绝大多数时候,HR变相辞退员工的初心都是“为公司节省赔偿金”或“避开法律纠纷”,最终却还是引发了劳动争议,真的是弄巧成拙。